2018/2/6

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為簡化公文,提高行政效率,授權該局各處以代理機關名義,代理該局向地政事務所申辦有關地籍分割、合併、鑑界申請複丈或登記案
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7年2月5日
發文字號:屏府地籍字第10704002100號

主旨:函轉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為簡化公文,提高行政效率,授權該局各處代理機關名義,代理該局向地政事務所申辦有關地籍分割、合併、鑑界申請複丈或登記案件,轉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107年1月29日路字第10
71760075號函辦理(如附件)。